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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思维六基本内容,当前最需强化哪项?

法律至上思维

这是法治思维的基石和前提,它意味着法律在社会规范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法律,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法制思维六基本内容,当前最需强化哪项?-图1

  • 核心要义

    • 宪法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无论其权力大小、地位高低、财富多寡,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 反对特权:不存在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权,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 实践要求:在决策和行动时,首先要考虑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而不是看是否符合某个领导的意志或人情关系。


职权法定思维

这是对公权力(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核心要求,公权力的来源和运行边界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

  • 核心要义

    • 权力来源合法:国家机关的职权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予,“法无授权不可为”,没有法律依据,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创设权力或行使权力。
    • 权力边界清晰:法律不仅规定了权力是什么,也规定了权力如何行使、行使到什么程度,防止权力滥用和扩张。
    • 权责统一: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行使权力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实践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在法定权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办事,不能越权、滥权,一个政府部门不能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随意对企业进行罚款或关停。


程序正当思维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程序正当是实现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它强调权力运行的规则和过程。

  • 核心要义

    • 程序优先:在许多情况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比追求某个“正确”的结果更为重要,程序违法,即使结果“正确”,也往往被视为不公正。
    • 参与和公开:在作出可能影响他人权益的决定时,应给予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决策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 中立和理性:裁决者和决策者必须与案件或事项没有利害关系,保持中立,并基于事实和法律作出理性的判断。
  • 实践要求:在行政处罚中,必须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其陈述申辩;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并履行公示程序。


权利保障思维

法治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权利保障思维强调以权利为本位,尊重和保障人权。

  • 核心要义

    • 权利推定: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公民都可以作为;凡是法律没有授予的,公权力都不得作为。
    • 权利救济: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必须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
    • 权力谦抑:公权力的行使应尽量减少对公民权利的干预,只有在必要时(如维护公共安全、社会秩序)才能依法介入。
  • 实践要求:在立法和执法中,要充分考虑如何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人身权、言论自由等各项权利,在拆迁工作中,必须依法给予足额补偿,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权。


责任担当思维

有权利必有义务,有权必有责,这一思维强调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核心要义

    • 违法必究:任何违法行为,无论大小,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不能不了了之。
    • 责任法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必须由法律事先作出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创设或加重责任。
    • 公平归责:在追究责任时,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公平公正地确定责任。
  • 实践要求:对于政府而言,要建立和完善问责机制,对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员进行追责,对于公民个人,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能只讲权利不讲义务。


和谐善治思维

法治思维不仅强调规则的刚性,也追求社会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最终目标是实现国家的良法善治。

  • 核心要义

    • 调解优先: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时,应优先考虑运用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修复社会关系,化解对立情绪。
    • 利益平衡:在处理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时,要依法进行权衡,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执法和司法活动不仅要考虑法律条文的适用,还要考虑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力求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实践要求:在处理征地拆迁、劳动争议、邻里纠纷等矛盾时,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道德等多种手段,力求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思维维度 核心要义 实践关键词
法律至上思维 法律是最高权威,人人平等 宪法权威、反对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职权法定思维 公权力来源和运行法定 法无授权不可为、权责统一、依法行政
程序正当思维 过程和规则决定公正 程序优先、公开透明、参与听证
权利保障思维 以保障公民权利为归宿 权利推定、权利救济、权力谦抑
责任担当思维 违法必究,权责对等 违法必究、责任法定、公平归责
和谐善治思维 追求社会和谐与良法善治 调解优先、利益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这六个方面相互联系、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了“法治思维”的完整内涵,它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求,也是每个现代公民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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