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护理高级职称报名条件主要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各地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相关政策,涵盖学历、工作年限、执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道德等多个维度,以下从全国通用基本条件和地方细化要求两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并附常见问题解答。
全国通用基本条件
2016年护理高级职称(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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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护师:
-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
- 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7年;
- 或具有硕士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4年;
- 或具有博士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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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护师:
-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担任副主任护师职务满5年;
- 或具有博士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护师职务满4年。
注: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年底前,且需提供连续有效的聘书或劳动合同。
执业资格与注册要求
- 须持有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并在报名时提交注册单位盖章的注册复印件;
- 执业范围需与报考专业一致,且在注册医疗机构连续从事护理工作满规定年限(不可间断超过1年)。
继续教育要求
- 近5年(2011-2016年)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总学分不少于250分,其中类学分(国家级、省级项目)占比不低于30%;
- 需提供由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盖章的《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明》。
职业道德与考核要求
- 遵守医疗卫生行业法规,无重大医疗事故或违纪违法行为,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 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职业道德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 副主任护师:需具备较强的护理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处理复杂护理问题,有带教下级护理人员或参与科研工作的经历;
- 主任护师:需在护理领域有较深造诣,主持或参与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如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地方细化差异条件
各省、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名条件进行调整,以下为部分地区2016年的特殊要求(以表格形式对比):
地区 | 学历放宽政策 | 工作年限补充要求 | 科研成果额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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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 三级医院专科学历需满10年主管护师年限 | 需提供三级医院进修证明(不少于6个月) | 副主任护师需至少1篇统计源期刊论文 |
上海市 | 允许社区医院专科学历报考副主任护师 | 近3年需有市级以上护理案例获奖经历 | 主任护师需主持市级课题1项 |
广东省 | 县级医院专科学历可缩短至5年 | 需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 无硬性论文要求,但需提交护理技术革新报告 |
四川省 | 少数民族地区专科学历可再放宽2年 | 需具备藏医、彝医等特色护理技能(特定地区) | 副主任护师需有1篇省级论文或护理专利 |
注:具体以当地卫生人才网发布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为准。
材料清单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1份;
-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护士执业证书》及注册证明;
- 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职业道德考核证明;
- 科研成果(论文、课题、专利等)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6个月内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常见问题解答(FAQs)
问题1:2016年护理高级职称报名对工作年限的计算是否有间断要求?
解答:工作年限需连续计算,若出现间断(如脱产学习、产假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间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若间断超过1年,需从复职后重新计算工作年限,某护士2010年取得主管护师资格,2012-2013年脱产学习1年,则工作年限应从2014年起重新计算,至2016年仅满3年,不满足副主任护师“满5年”的要求。
问题2: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护理人员报考高级职称是否有政策倾斜?
解答:是的,国家鼓励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对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实行政策倾斜,专科学历报考副主任护师的工作年限可缩短至5年(部分地区为7年),部分地区还放宽论文要求,允许以护理经验总结、技术革新成果替代学术论文,具体倾斜政策需参考当地当年的报名通知,如河南省规定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可免试部分操作技能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