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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城乡规划师2019年报名条件

是关于2019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的详细说明,内容涵盖基本要求、学历与工作年限对应关系、免试政策等关键信息:

注册城乡规划师2019年报名条件-图1

序号 学历/学位层次 专业方向 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要求 备注
1 大学专科 城乡规划专业 满4年
2 大学本科(含学士学位)或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 城乡规划/建筑学 满3年 含普通本科及同等学力
3 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含学位) 城乡规划(认证院校毕业) 满2年 需学校在教育部认可名单内
4 硕士学位(含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 城乡规划/建筑学 满1年 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
5 通过专业评估的城乡规划硕士或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城乡规划(认证院校毕业) 满1年 强化专业资质认定
6 博士学位 城乡规划 无工作年限要求 最高学历直接报考
其他专业考生 非上述专业的相同学历/学位水平 任意领域 上述基础上增加1年 跨行业从业需积累更丰富经验

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申请人,还可以享受部分科目免考政策,有两种主要的免试情况:一是符合报名条件中第5款、第6款的考生,可以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二是若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且满足前述报名条件之一者,则可进一步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

还有一些补充说明值得注意: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被视为等同于《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同样地,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也被视为与《规定》中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规定》中提到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指的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授权高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而“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则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该专业学位。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院校名单和通过时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须与名单保持完全一致,且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内的方可作为通过评估对待;学校名称或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尚未开展评估的、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外的,均按未通过评估对待。

相关问答FAQs

Q1: 如果我是其他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想要报考注册城乡规划师需要什么条件?

A1: 根据规定,若您的学历属于非城乡规划本专业,则需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年的工作经验,普通本科其他专业毕业生需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方可申请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Q2: 我已经有了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能否减免部分考试科目?

A2: 是的,已经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需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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