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的小学入学政策遵循“两个一致”的核心原则,同时也会对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集体户、政策性优待人员子女等进行安排。

核心入学对象(户籍学生)
这是最主要的入学群体,主要依据“两个一致”原则进行审核。
“两个一致”原则:
- 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或政府公租房、廉租房地址)完全一致。
- 户籍所在地与学区一致:即该房产地址在成华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某一所小学学区内。
具体报名条件:
- 年龄要求:凡年满 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 户籍要求:
- 适龄儿童须具有成华区 常住户籍。
- 户簿首页、户主页、儿童页等信息必须清晰、完整。
- 房产要求:
-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通常是父母)在成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且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 如果是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房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适龄儿童的户籍必须与该祖辈的户籍地址一致。
- 适龄儿童的监护人(父母)在成华区无其他自有产权住房。
入学流程简述: 符合条件的户籍学生,通常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然后根据平台提示和学校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 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育局安排入学。

其他特殊情况的入学对象
除了满足“两个一致”的户籍学生外,以下几类情况也可以在成华区申请入学,但安排顺序通常在户籍学生之后。
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指非成都市户籍,但在成华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的务工人员子女。
报名条件(通常需同时满足):
- 居住证:申请人(法定监护人)需持有成华区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 社保:申请人(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截至当年5月31日,在成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不含补缴)。
- 稳定住所:申请人(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在成华区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规范的租房合同等。
- 劳动合同:申请人(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规范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法人、股东等)。
重要提示:随迁子女入学实行“积分制”或“总量控制”政策,即只有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后,由教育局根据当年学位余量和积分(或居住、社保年限等)从高到低进行统筹安排,不一定能安排到指定的学校。

集体户、挂靠户子女
- 单位集体户:适龄儿童户籍在成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集体户上,但监护人无成华区个人产权住房的,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公共集体户: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人才市场集体户等,参照单位集体户政策执行。
- 挂靠亲友户籍:指户籍挂靠在亲友家的情况,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原则上回监护人(父母)的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入学,如果坚持要在成华区入学,一般也是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保证进入对口学校。
政策性优待人员子女
指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的各类优抚对象、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 报名条件:需提供相应的官方证明文件(如单位介绍信、相关证书、文件等)。
- 入学安排:由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根据其意愿和学位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到指定或相对就近的学校。
重要时间节点和流程
- 信息采集:通常在 5月 左右,家长需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为子女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填报相关信息。
- 现场审核:通常在 6月 中下旬,家长需带领孩子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审核点进行现场资料核验。
- 公布结果:通常在 7月初,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入学名单,家长可查询到最终的学校安排结果。
所需材料清单(仅供参考,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通用材料:
- 儿童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分情况补充材料:
- 户籍学生: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 随迁子女:除通用材料外,还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 集体户/挂靠户:除通用材料外,还需提供集体户首页、个人页,以及监护人无房证明等。
总结与提醒
- 关注官方渠道:最权威的信息来源是 “成华教育”微信公众号 和 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的“教育”板块,请务必密切关注,及时获取最新通知。
- 提前准备材料:特别是社保、居住证等,需要提前满足时长要求,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报名。
- 理解“统筹安排”:对于不符合“两个一致”或属于随迁、集体户等情况的家庭,要做好“统筹安排”的心理准备,即不一定能进入离家最近的学校,而是由教育局根据全区学位情况进行分配。
- 按时操作:网上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请务必按时完成,以免错过报名时机。
希望这份详细的梳理能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