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要运用好它们,首先必须准确理解其内涵。

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一种思考方式、价值观念和理性态度,它要求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始终以法律为最高准则,遵循法律的逻辑和规律,其核心要素包括:
- 规则至上思维:法律是全社会必须遵守的普遍规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解决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 权力制约思维:权力来源于法律,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和监督,要警惕权力滥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 程序正当思维:不仅实体结果要合法,做出决定的过程也必须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
- 权利保障思维: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行使公权力时,要平衡好管理与服务、权力与权利的关系。
- 责任担当思维: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不能逃避法律制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法治思维就是“凡事讲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
法治方式
法治方式是在法治思维指导下的具体行动、方法和手段,它是将法治思维外化、实践化的过程,主要包括:
- 立法:通过制定、修改、废止法律来建立和完善规则体系。
- 执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 司法: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通过审判、检察等法律程序,公正裁决纠纷,惩治犯罪。
- 守法:所有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 法律监督:通过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二者的关系:法治思维是“内功心法”,是指导思想和原则;法治方式是“招式动作”,是具体实践和路径,没有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就会走偏、变形;没有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就会沦为空谈。
为什么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运用法治方式,可以最大程度地排除人情、关系、权力等干扰,确保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从“人治”到“法治”是国家治理模式的深刻变革,法治思维和方式是现代治理的核心特征,它能够提升治理的规范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能。
-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一个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它能有效保护产权、规范市场秩序、激发社会活力,为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坚实的信心保障。
- 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的有效途径: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法治提供了一套中立的、权威的、终局的解决机制,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仲裁等法治方式,可以将社会矛盾纳入法治轨道解决,避免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
- 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护身符”:当公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是最有力的武器,懂得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公民才能依法理性维权,而不是采取信访不信法、信访不信理等非理性方式。
如何在实践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这是一个从理念到行动的转化过程,需要不同主体共同努力。
(一) 对公权力机关(政府、司法机关等)而言
这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核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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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有法可依:
- 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律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广泛听取民意,让每一部法律都凝聚社会共识。
- 规范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划清权力边界,防止权力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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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 程序优先:在做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决定前,必须严格遵守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法定程序。
- 柔性执法:在坚持法律底线的前提下,探索说理式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等,体现执法的温度。
- 执法公开: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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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定分止争:
- 独立审判: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排除任何非法干预。
- 司法公开:通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方式,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
- 强化人权保障:在刑事司法中,严格遵循“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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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守法,接受监督:
- 政府要守信:杜绝“新官不理旧账”,严格履行依法作出的承诺和签订的合同。
-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 对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而言
- 依法经营,合规管理: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合规制度,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
- 运用法律工具维护权益:在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争议等方面,善于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在立法听证、政策制定等环节提出专业意见,助力法治环境完善。
(三) 对公民个人而言
- 树立牢固的法治信仰:内心尊法、信法、守法、用法、靠法,认识到法律是保护自己的根本。
- 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遇到问题,通过信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不采取围堵、闹访等极端方式。
- 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纳税、遵守交通规则、履行合同等,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不忘履行自己的公民责任。
- 学习法律知识:主动了解与自己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如《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等,做到心中有数。
具体案例说明
城市拆迁中的“法治思维”转变
- 过去(人治/信访方式):政府下达拆迁命令,补偿标准不透明,居民不满意,采取上访、阻挠施工等方式对抗,矛盾激化,形成“钉子户”,社会影响恶劣。
- 法治方式):
- 规则至上: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方案公开,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 程序正当:保障居民的听证权、陈述申辩权,在作出征收决定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权利保障:与居民平等协商,签订补偿协议,对达不成协议的,不采取强制手段,而是引导其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 结果:虽然过程可能更长,但由于程序公正、标准透明,绝大多数居民能够接受,大大降低了社会对抗成本,实现了和谐拆迁。
疫情防控中的“法治边界”
- 初期(应急状态下的探索):一些地方采取“一刀切”的硬核措施,如“一户不准出门”、“强行入户消杀”等,虽然出于好意,但缺乏法律依据,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
- 后来(法治思维的深化):
- 依法决策:所有防控措施都必须有法律授权,如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 比例原则:采取的措施要与疫情防控的紧迫程度和范围相适应,不能为了防小概率风险,而过度限制绝大多数人的权利。
- 程序正当:如采取隔离、封控等措施,必须告知理由、期限,并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
- 结果:疫情防控更加科学、精准,既有效控制了疫情,又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治的温度和力量。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贯穿于国家治理、社会运行和个人生活的根本准则,它要求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掌握公权力的组织和个人,将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但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建成一个更加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法治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