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典章》是元朝的法律汇编。

全称为《大元圣政国朝典章》,是元朝法律文书的总集,它并非一部由朝廷颁布的、系统性的法典(如唐代的《唐律疏议》),而是由元朝中央政府(主要是中书省)和地方机关(如行省、路、府、州、县)在数十年间陆续发布的各种法规、判例、公文和办事规程的汇编。
以下是关于《元典章》的几个关键点:
编纂目的与性质
- 性质:它是一部“现行法规汇编”或“判例汇编”,类似于今天的法律法规汇编或案例选编,它不是一部成文法典,而是为了方便各级官吏查阅和执行朝廷法令而编纂的实用手册。
- 目的:旨在统一全国的法律适用,克服元朝初期法律散乱、各地自行其是的状况,提高行政和司法效率。
内容与结构非常庞杂,收录了从元世祖忽必烈到元英宗、元文宗时期的法律文件,其结构模仿《唐六典》,分为以下几大部分:
- 《前集》:是主体部分,共60卷,分为10个“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纲目,下再分细目。
- 《吏部》:关于官吏的选任、升迁、考核、奖惩等。
- 《户部》:关于户口、土地、赋税、钱粮、婚姻、继承等。
- 《礼部》:关于礼仪、祭祀、科举等。
- 《刑部》:关于刑事、诉讼、监狱等,是内容最丰富的部分之一。
- 《兵部》:关于军事、驿站、军户管理等。
- 《工部》:关于工程、水利、工匠管理等。
- 《新集》:是后来增补的部分,体例与前集不完全相同,主要收录了关于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职权等规定。
历史价值
《元典章》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主要体现在:
- 原始史料:它直接收录了元朝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原始公文和法律文件,未经后人删改,是研究元代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的第一手资料。
- 语言研究:书中的语言是元代“白话”(即当时的口语官话),夹杂了大量蒙古语、波斯语的借词和语法现象,对于研究元代汉语和蒙汉语言交流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 社会生活:其中大量的判例和规定,生动地反映了元代的社会结构、阶级关系、经济活动和民众生活状况。
发现与流传
《元典章》在明朝以后一度失传,不为世人所知,直到20世纪初,著名学者沈家本在北京琉璃厂的书肆中发现了它的残本,后来,另一位学者陈垣先生对残本进行了校勘和整理,于1925年出版了《元典章校补》,并撰写了著名的《元典章校补释例》,系统分析了元代的语言和文书格式,使这部珍贵的法律文献重光于世。
《元典章》是元朝的一部法律和行政文书汇编,它不是一部法典,而是研究元代历史、法律和社会最重要的原始文献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