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研究生,又称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由国家按照计划招收的研究生,这类研究生在招生时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的工作单位,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定向研究生的主要特点和流程包括:

1、就业方式:入学前就确定了工作单位,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要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不享受派遣证及报到证,不能参加校招,也不能考公。
2、档案关系: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
3、培养费用:定向培养费用由定向单位承担,考生在校期间不能享受助学金。
4、奖助待遇:一般在校就读期间不能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
5、招生形式:招生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
- 由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 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在职人员中选定;
- 从推荐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生的人员中选定。

6、合同管理:定向培养一律采取合同制办法,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培养要求、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毕业安排、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
非定向研究生与定向研究生的区别
除了上述定向研究生的特点外,还可以通过与非定向研究生的对比来进一步理解定向研究生的概念,非定向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入学时需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到学校,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项目 | 定向研究生 | 非定向研究生 |
就业方式 | 入学前确定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 录取时不确定工作单位,毕业后自主择业或服从国家就业指导 |
档案关系 | 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原地 | 入学时需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到学校 |
培养费用 | 由定向单位承担,考生不能享受助学金 | 培养费用由报考者自己承担,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 |
奖助待遇 | 一般不能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 | 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 |
招生形式 | 包括用人单位推荐、全国统考在职人员选定、推荐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选定等 | 无特定招生形式限制 |
定向研究生是一种具有特定就业方向和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类型,其培养过程和就业安排都受到合同的约束,对于有意报考定向研究生的考生来说,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