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 思维导图
中心主题:唯物辩证法

总特征 (两个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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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联系
- 定义: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周围的其他事物处于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之中。
- 特点:
- 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 普遍性: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 多样性: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直接与间接、内部与外部、本质与非本质等)。
- 条件性:任何联系都依赖于特定的条件,条件可以改变。
- 方法论要求:
- 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形而上学的孤立观点。
- 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
- 善于创造条件,建立有利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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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发展
- 定义: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
- 实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 新事物: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
- 旧事物:同历史发展方向背道而驰、正在日趋灭亡的东西。
- 特点:
- 过程性:发展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动态过程。
- 方法论要求:
- 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反对静止的观点。
- 善于发现新事物,支持新事物。
- 要有创新精神,推动事物向前发展。
基本规律 (三大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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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规律)
- 地位: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 核心概念:
- 矛盾: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着的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的关系。
- 同一性 (统一性):
- �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
- 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 斗争性: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 关系: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二者相结合,推动事物发展。
- 方法论要求:
- 矛盾分析法:这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 一分为二:全面看问题,既要看到对立,也要看到统一。
-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 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 主要矛盾:在复杂事物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 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每一个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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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质变规律
- 地位: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
- 核心概念:
- 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 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飞跃的、显著的变化。
- 关系:
-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 质变又会引起新的量变,开始新的量变过程。
- 方法论要求:
- 重视量的积累: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为实现质变创造条件。
- 抓住时机,促成飞跃: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要果断地抓住时机,推动事物向新的阶段飞跃。
- 反对急于求成和优柔寡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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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之否定规律
- 地位: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
- 核心概念:
- 辩证的否定:
- 是发展的环节:否定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
- 是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在否定旧事物时,继承了其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
- “扬弃”:既克服又保留,既批判又继承。
- 否定之否定:事物的发展经历两次否定(对肯定的否定,对否定的否定),三个阶段(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呈现出周期性。
- 辩证的否定:
- 发展趋势:
- 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每一次否定都是“扬弃”,都把事物推向更高阶段。
- 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前进,而是波浪式前进。
- 方法论要求:
- 坚信前途是光明的:对事物的发展要有信心。
- 准备走曲折的路:要认识到发展的复杂性,有克服困难的思想准备。
- 反对循环论和直线论。
核心范畴 (五对基本范畴)
这些范畴是人们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反映,是帮助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思维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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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与本质
- 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表面的、多变的、个别的。
- 本质: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深层的、相对稳定的、共同的。
- 关系:本质决定现象,现象表现本质。
- 方法论:透过现象看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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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与偶然
- 必然:事物发展中确定不移的趋势,是由根本矛盾决定的。
- 偶然:事物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势,是由非根本矛盾或外部条件引起的。
- 关系:必然性通过大量偶然性表现出来,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补充和表现形式。
- 方法论:要重视必然性,也要善于利用偶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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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与结果
- 原因: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
- 结果:由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
- 关系:因果相互依存、相互转化,是普遍的、客观的。
- 方法论: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因果联系,增强工作的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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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与形式
- 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
- 形式诸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 关系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适合时促进,不适合时阻碍)。
- 方法论:要注重内容,也要善于选择合适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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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与现实
- 现实:现在已经存在的客观事物。
- 可能:包含在事物中、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 关系:现实是实现了的可能,可能是可以转化为现实的现实。
- 方法论:立足现实,努力将好的可能性变为现实。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
| 对比维度 | 唯物辩证法 | 形而上学 |
|---|---|---|
| 联系观点 | 普遍联系 | 孤立、片面 |
| 发展观点 | 永恒发展,承认内部矛盾是动力 | 静止不变,或只承认外部力量推动 |
| 矛盾观点 | 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 否认矛盾的存在 |
| 根本分歧 | 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
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系,它要求我们用联系、发展、全面的眼光看问题,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它的核心,掌握这些原理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世界,更有效地改造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