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19年执业药师报名条件主要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号)及山东省的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报名条件涵盖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及职业道德等多方面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基本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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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大专及以上),且所学专业需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或“相关专业”,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等;中药学类专业包括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等;相关专业则参照《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9年版),包括化学、生物学、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等与药学紧密相关的专业。 -
工作年限要求
不同学历层次对应不同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具体要求如下:- 大专学历:需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 本科学历:需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 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需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 博士学位:可直接报考,无工作年限要求。
注: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包括取得学历前后的工作年限,需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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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要求
报考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医药行业纪律的行为,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科目考试: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担任“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副主任药师或主任药师”职务。
- 行业资历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20年,且连续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
特殊人群报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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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应届毕业生
青岛地区2019年允许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香港澳门居民需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要求与内地居民一致;台湾居民需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和工作年限条件。 -
异地考生
非山东省户籍但在青岛工作的考生,需提供青岛本地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019年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或居住证,方可报名。
报名材料清单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需单位盖章);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专及以下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 工作证明(需注明工作单位、岗位、工作年限及负责人签字盖章);
- 近期免冠白底证件照;
- 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及聘书。
报名流程与时间安排
- 网上报名:2019年8月1日-8月15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材料。
- 资格审核:2019年8月16日-8月20日,青岛市及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地点需提前通过官网查询)。
- 缴费确认:2019年8月21日-8月25日,通过审核的考生需登录网站缴纳考试费用(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 准考证打印:2019年10月14日-10月18日,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注意事项
- 专业界定:非“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考,相关专业需严格按照国家参考目录执行。
- 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需为全职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兼职或实习经历不计入。
- 信息真实性:报名信息需真实有效,伪造材料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
- 考试科目:执业药师考试分为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类别,每个类别均包含4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需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青岛地区特殊政策
青岛市对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药学技术人员,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具体以当年审核通知为准),且对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并在基层服务满5年的考生,在职称评定中可享受优先政策。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非药学专业但从事药品销售工作,是否符合2019年青岛执业药师报名条件?
解答:不符合,根据规定,报考执业药师需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且工作需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如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技术岗位),药品销售岗位若属于“医药商品购销员”等非技术岗位,则不符合工作年限要求的专业界定,无法报考。
问题2:2019年青岛执业药师报名工作年限证明需要哪些具体内容?
解答:工作证明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需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起始时间、现任岗位名称、单位性质(如医院、药企、药店等),以及负责人签字及联系电话,若为多个单位工作,需分别提供各阶段工作证明并累计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