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相关部委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6版)》等文件,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主要围绕学历、专业、实践经历、职业道德等方面展开,具体要求如下:
基本报名条件
- 国籍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 职业道德: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 健康要求: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关于考生身体条件的规定,能够胜任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 专业限制:仅限于临床、中医(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专业(如护理、药学等)不符合报名条件。
学历与专业要求
- 学历层次: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专业学历,包括全日制(五年及以上本科、专科)和非全日制(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但非全日制学历需满足额外实践要求(详见后文)。
- 专业对应:
- 临床类别: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等专业;
- 中医类别: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等专业;
- 口腔类别:口腔医学专业;
- 公共卫生类别:预防医学专业。
*注**: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等专业不可报考。
实践经历要求
实践经历是报名的核心条件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在医疗机构试用期满1年,且试用单位为二级以上医院(含教学医院、妇幼保健院等);
- 专科学历:需在医疗机构试用期满1年,且试用单位为二级以上医院或乡镇卫生院。
- 往届毕业生:
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连续2年的执业助理医师工作证明,或1年试用期证明(同应届要求)。
- 成人教育学历:
2010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学历教育(如专升本、网络教育等),需取得相应专业学历后,在医疗机构试用期满1年,且试用单位需与学历教育阶段的专业一致。
特殊人群报名规定
- 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
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需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在医疗机构试用期满1年后方可报考。
- 军队人员:
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人员可凭军队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但需符合地方学历及实践要求。
- 港澳台居民:
需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或香港、澳门、台湾合法行医证明,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不予报名的情形
- 学历不符:非医学专业或学历未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
- 实践经历造假:提供虚假试用期证明或工作经历;
- 违规处理:往年考试中因违纪被取消资格且未满2年;
- 健康问题:患有精神疾病、色盲、色弱等无法胜任医疗工作的疾病;
- 其他: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未满2年,或受刑事处罚且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5年。
报名材料清单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具体以当地考点要求为准):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注册申请表》;
-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需带教医师签字、医院公章);
- 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表;
- 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 网上报名: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填写信息并提交,时间为每年2-3月;
- 现场审核:携带材料到指定考点进行资格审核,时间为3-4月;
- 缴费:通过审核后缴纳考试费用,实践技能考试费用约150-300元,综合笔试费用约100-200元;
- 考试时间:实践技能考试通常在6-7月,综合笔试在8-9月。
*注意**:部分地区对成人教育学历、异地报考有额外限制,需提前咨询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学历与实践要求对照表
学历类型 | 毕业时间 | 试用期要求 | 试用单位要求 |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017年应届 | 1年 | 二级以上医院 |
全日制专科 | 2017年应届 | 1年 | 二级以上医院或乡镇卫生院 |
非全日制(成人教育等) | 2010年9月后入学 | 1年 | 与专业一致的医疗 |
传统医学师承人员 | 不限 | 1年 | 二级以上医院或中医馆 |
相关问答FAQs
Q1:2017年成人教育医学专业学历能否报考医师资格考试?
A:可以,但需满足以下条件:①2010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学历教育(如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需取得医学专业学历后,在医疗机构试用期满1年;②试用单位需与所学专业一致(如临床医学专业需在临床科室实习);③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及试用期证明,若为2010年9月前入学的成人学历,可直接报名。
Q2: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对试用期证明有哪些具体要求?
A:试用期证明需由带教医师和医院医务科(或人事科)签字盖章,并明确以下内容:①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②学历及专业(如“临床医学专业本科”);③实习时间(精确到月,如“2016年8月-2017年7月”);④实习科室(如“内科”);⑤带教医师姓名及执业证书编号,若试用单位为乡镇卫生院,需加盖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