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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哪里新增本土病例,浙江哪里新增本土病例最多

最新疫情数据分析

浙江省最新疫情概况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2023年10月15日0-24时,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杭州市3例,宁波市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例(杭州市6例,宁波市3例,温州市2例,绍兴市1例),所有新增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相关涉疫场所已开展终末消毒。

浙江哪里新增本土病例,浙江哪里新增本土病例最多-图1

截至10月15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86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728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89例(其中境外输入38例),当前浙江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存在。

杭州市疫情数据详情

杭州市作为浙江省省会,近期出现多例本土病例,根据杭州市卫健委通报,10月10日至10月15日期间,杭州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15例,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 上城区:确诊病例2例(10月12日1例,10月14日1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
  • 拱墅区:确诊病例1例(10月13日报告)
  • 西湖区:确诊病例3例(10月11日2例,10月15日1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
  • 滨江区:无症状感染者2例(10月14日报告)
  • 余杭区:确诊病例2例(10月10日1例,10月15日1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

10月15日新增的3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显示,1例为省外来杭人员落地检发现,2例为已管控的密接人员,6例无症状感染者中,3例为社区筛查发现,2例为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为居家隔离检出。

宁波市疫情最新动态

宁波市近期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10月15日新增的2例确诊病例均来自鄞州区,为同一家庭成员的聚集性感染,3例无症状感染者分别来自海曙区(1例)、江北区(1例)和镇海区(1例)。

根据宁波市疾控中心流调显示,10月10日-15日期间,宁波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9例,具体分布情况为:

  • 鄞州区: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
  • 海曙区:无症状感染者3例
  • 江北区: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
  • 镇海区: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
  • 北仑区:无症状感染者1例

宁波市已对相关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截至10月15日24时,累计排查密接人员856人,次密接1324人,均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温州市疫情情况分析

温州市10月15日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均来自鹿城区,根据温州市疫情防控办数据,10月以来温州市累计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无确诊病例,具体分布为:

  • 鹿城区:无症状感染者4例(10月5日1例,10月8日1例,10月15日2例)
  • 瓯海区:无症状感染者2例(10月7日报告)
  • 龙湾区:无症状感染者1例(10月10日报告)

温州市已对相关重点区域开展多轮核酸检测,累计采样检测超过50万人次,结果均为阴性,目前温州全市共有5个中风险区,主要分布在鹿城区和瓯海区。

绍兴市及其他地区疫情

绍兴市10月15日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为柯桥区报告,这是绍兴市10月以来报告的第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此前2例分别于10月3日(越城区1例)和10月9日(上虞区1例)报告。

浙江省其他地市近期无新增本土病例报告,但各地仍保持高度警惕,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防控措施。

浙江省疫情防控措施

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浙江省已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 加强来浙返浙人员管理:所有省外来浙返浙人员需在抵浙后第一时间完成"落地检",并实行"三天三检"(抵浙后3天内每天完成1次核酸检测)。

  2. 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全省范围内KTV、网吧、棋牌室等密闭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旅游景区、剧院等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3. 优化核酸检测服务:全省共设置核酸采样点1.2万余个,其中24小时采样点超过2000个,确保"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4. 推进疫苗接种:截至10月14日,全省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78亿剂次,3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达93.2%,60岁以上人群接种覆盖率达91.5%。

专家建议与市民防护

浙江省疾控中心专家提醒广大市民:

  1.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
  2. 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3. 主动配合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自觉扫码亮码;
  4. 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 符合条件的市民特别是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

当前浙江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可控,但局部地区仍有散发病例,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和绍兴市是近期新增病例主要地区,全省上下正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广大市民应继续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数据来源: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市卫健委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截至2023年10月15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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