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执行,旨在确保医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医疗安全,报名条件主要从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试用机构资质及个人品德等方面进行规范,具体可分为学历准入、临床实践要求及禁止性条件三大类。
学历准入条件
报名参加临床、中医(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专业学历,且学历信息需能在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查询验证,具体学历要求如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五年及以上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报考,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需持有医学学士学位,且专业目录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口腔医学类等范围。
- 专科学历: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专科学历,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截至报名截止日),方可报考,2015年6月毕业的专科学历考生,若在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期间在试用机构工作满1年,可报名2016年考试。
- 中专学历:仅限2015年9月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如卫生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凭中专学历报考,2015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专生不再符合报名资格,专业需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等,且需在试用机构试用期满1年。
- 研究生学历:医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凭学历证明直接报考;未取得资格证书的,需在医疗机构试用期满1年,或以本科学历报考(如本科为非医学专业,研究生为医学专业,需满足本科与双学历要求)。
临床实践要求
所有考生均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完成规定期限的临床实践,且试用机构必须具备合法资质(如二级及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具体要求如下:
- 试用期证明:需由试用机构出具《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学历、起止时间及带教医师签字、机构公章,试用期需连续不间断,且从事的临床工作需与报考类别一致(如报考口腔类别,需在口腔科实习)。
-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且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二年(截至报名截止日),可报考执业医师类别,2014年取得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若在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连续工作满2年,可报名2016年执业医师考试。
禁止性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二年者;
-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二年者;
- 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作弊者,自处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二年者;
-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正在接受培训的住院医师、未完成规培的专硕研究生等)。
特殊专业及地区政策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师承人员需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指导老师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工作15年以上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确有专长人员需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参加传统医学师承医师资格考核或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试。
- 军队考生:需持军队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并通过军队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方可报名。
报名材料清单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具体以考区通知为准):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 身份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若报考执业医师);
- 带教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 小二寸白底正面免冠照片若干张。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2016年执业医师报名对学历认证有什么要求?
解答:2016年报名要求学历为国家承认的正规医学专业学历,且必须能在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或相关学历认证机构)查询到认证信息,对于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若学信网无学历信息,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中专学历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或资格审核表。
问题2:非全日制医学学历(如成教、自考)是否符合2016年报名条件?
解答:符合条件,但需满足以下要求:①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医学类专业学历;②所学专业与报考类别一致(如临床医学专业报考临床类别);③入学前已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入学资格审核(如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医学专业毕业生);④需在试用机构试用期满1年,并出具试用期证明,2010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教育、远程教育、自学医学类专业,除上述条件外,还需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且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一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