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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法治思维是现代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核心能力?

法治思维的必要性体现在社会治理、权力运行、公民权益保障等多个维度,它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核心基石,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在复杂多元的社会结构中,法治思维通过规则之治、程序正义、权利保障等要素,为社会发展提供稳定预期和有序框架,其必要性具体可从以下层面展开。

为什么说法治思维是现代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核心能力?-图1

从社会治理层面看,法治思维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社会转型期利益诉求多元,冲突风险加剧,传统依赖行政命令或道德约束的治理方式难以适应复杂局面,法治思维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通过明确权利义务边界、设定纠纷解决程序,使社会矛盾在法治轨道内得到妥善处理,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领域,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既能保障个体合法权益,又能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反,缺乏法治思维的“人治”模式易导致权力滥用、决策随意,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可能积累更多社会风险。

从权力运行层面看,法治思维是规范公权力、防止腐败的关键屏障,权力具有扩张性和腐蚀性,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法治思维的核心要义之一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它要求权力运行必须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接受监督,通过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将行政决策、执法、司法等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能够有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近年来推行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正是通过法治思维对执法权进行刚性约束,既提升了执法公信力,也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法治思维还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完善监督体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从经济发展层面看,法治思维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基础条件,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公平竞争等市场运行要素,都需要法治思维来保障,稳定的法律预期和透明的规则体系,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通过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明确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归属和权利内容,企业家才能安心经营、大胆创新;通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秩序,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反之,若缺乏法治思维,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干预过度、政策朝令夕改等问题将层出不穷,不仅破坏市场秩序,还会阻碍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正是通过强化法治思维,将“放管服”改革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稳定、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

从公民权益保障层面看,法治思维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法治思维以保障人权为核心,强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健全司法机制,使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在司法领域,通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基层治理中,通过村民自治、社区协商等法治化途径,让公民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法治思维还注重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通过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制度,确保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让法治阳光普照每个角落。

从国际竞争层面看,法治思维是提升国家软实力、参与全球治理的核心要素,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不仅包括经济、科技等硬实力,更包括制度、规则、文化等软实力,法治思维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直接影响其国际形象和话语权,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时,只有具备成熟的法治思维和法律体系,才能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法治思维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基础,通过国际法治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反恐、公共卫生等全球性挑战,为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以下从不同维度对法治思维的必要性进行总结:

维度 法治思维的核心作用 缺乏法治思维的后果
社会治理 通过法定程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定分止争” 矛盾积累激化,社会秩序失范,引发群体性事件
权力运行 规范公权力行使,防止权力滥用,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权力腐败滋生,决策随意性大,损害政府公信力
经济发展 保障产权和契约自由,维护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市场规则混乱,投资环境恶化,阻碍经济高质量发展
公民权益保障 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弱势权益受损,司法不公,社会矛盾加剧
国际竞争 提升国家制度软实力,维护国家利益,参与全球治理规则制定 国际话语权弱化,国家利益难以保障,在全球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相关问答FAQs:

Q1: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A1: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核心区别在于权力来源和运行依据的不同,法治思维强调“法律至上”,认为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最高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法律,权力运行必须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其本质是“规则之治”;而人治思维则依赖个人意志和权威,权力运行以领导者主观判断为核心,缺乏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易导致“权大于法”,法治思维注重通过制度约束权力、保障权利,追求普遍公平;人治思维则易因领导者能力、品德差异导致治理效果波动,甚至出现权力滥用和腐败,现代国家治理必须摒弃人治思维,树立法治思维,才能实现长治久安。

Q2:如何在实践中培养和运用法治思维?
A2:培养和运用法治思维需要从理念更新、制度完善、实践强化三个层面推进,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信仰,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使公众认识到法律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根本保障,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思维贯穿决策、执行全过程,要完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律科学合理、体系完备;同时健全执法司法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要强化实践锻炼,在重大决策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在矛盾纠纷处理中优先运用法律途径,在社会治理中注重发挥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等法治软法作用,让法治思维成为行为习惯,通过多维度协同发力,使法治思维真正融入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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