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主要依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具体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两部分,考生需同时满足方可报名。
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以及会计规章制度;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具体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报名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 取得博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包括取得学历前后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确保工作经历与会计岗位相关,取得专科学历的考生,若在2010年12月31日前开始从事会计工作,则2015年可满足“满5年”的条件。
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 会计工作年限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4.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具体尺寸要求以当地通知为准);5. 报名报名表(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在线填写打印)。
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及报名条件要求的材料,可报名参加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若能在毕业前取得学历证书,也可凭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提前报名,但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通常为2015年3月左右,具体日期以各地财政局通知为准,逾期不予补报;2. 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3. 报名信息提交后需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或修改信息;4. 严禁跨地区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相关问答FAQs
Q1: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成人高考)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A1:非全日制学历的工作年限计算原则与全日制学历一致,即取得学历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累计计算,考生通过自考取得专科学历,若在2010年6月开始从事会计工作,2013年6月取得学历,则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为5.5年,满足“专科学历满5年”的条件,需提供各阶段学历证书及对应的工作证明。
Q2:在校期间实习的会计工作经历是否计入工作年限?
A2:在校期间的实习经历若为全职且与会计岗位直接相关,并由单位出具正式工作证明(注明实习岗位、工作内容及起止时间),可计入工作年限,但需注意,实习证明需包含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及负责人签字,且工作年限计算需与学历要求匹配(如本科学历需4年工作年限,实习经历需在取得本科学历前后累计)。